税收政策送东风 科技创新掀热潮
“国家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降低了科技研究开发和投入的成本,将有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兴许会再次掀起科技创新的热潮。”中国科学院院士刘盛纲说。借“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及配套文件的东风,新一轮科技创新的热潮正在兴起。
政策给力,优惠范围扩大
“从2011年起,国家已经3次调整科技创新免征进口税收政策,持续鼓励国内科研机构学习国外前沿技术与产品理念,释放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西乡分局局长陈雷告诉记者。
近期,税收政策再度向进口科研仪器倾斜。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随后,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发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为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有效激发了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创新的热情。
陈雷介绍,与上一版税收优惠文件——《财政部、科技部、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54号)相比,此次下发的系列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重要变化:
第一,名称去掉了“关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限制,部分“企业单位”将得以享受免进口税收优惠。
第二,免税对象增加6类。
将“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范围由原来的3条增加至9条,扩大了可以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群体范围。增加的6类具体如下: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部分企业技术中心、部分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外资研发中心,以及经广电总局批准的6家具有出版物进口许可的出版物进口单位。
第三,设备清单品目更加规范、明晰。
财关税〔2016〕72号文件将原有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13类项目及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16类项目,综合合并为16类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项目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明确了16类清单设备、仪器等品目税号,并对一些品目解除了税号限制,拓宽了设备和研究材料的免税范围。
免税项目清单:
●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处理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
●实验、教学用的设备,不包括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
●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其中,包括数据交换仪。
●用于维修依照《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已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用于改进、扩充依照《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可予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功能,而单独进口的专用零部件及配件(自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海关放行之日起五年内)。
●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微缩平片、胶卷、地球资料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
●各种载体形式的讲稿、音像资料、幻灯片、计算机软件及软件许可证。
●标本、模型。
●实验用材料,包括试剂、生物中间体和制品、药物、同位素等专用材料。
●实验用动物。
●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限于医药类学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限于农林类学校、专业和农林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乐器,包括弦乐类、管乐类、打击乐和弹拨乐类、键盘乐类、电子乐类等专业乐器(限于艺术类学校、专业和艺术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体育器材(限于体育类学校、专业和体育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教练飞机(限于飞行类学校)。
●船舶所用关键设备(限于航运类学校)。
●非汽油、柴油动力样车(限于汽车类学校、专业和汽车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成本降低,激发创新热情
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效果如何?记者来到深圳宝安区实地采访。
作为中国最早一批设立的经济特区,深圳是从改革开放到创新驱动发展的代表之一,宝安区又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典型。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宝安区在创新促转型过程中,实现了“一街道一科技创新园”全覆盖,用科技创新园区的方式营造发展环境,对宝安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基础保障的作用。目前,宝安区已建立科技创新园19个、分园11个,入驻机构1333家,仅宝安西乡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就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科研单位24家、深圳市高新技术科研单位52家,专业化科技人员9000余人。
实施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研究院获益很多。
该研究院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于2015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是国内首个也是唯一针对太赫兹研究与应用的国际化、专业化的高水平民营非营利性研究机构。研发内容涵盖从电子学到光子学的30GHz~4THz范围的太赫兹全方位的研究、开发。研究院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从事专业研究的博士达10人,占研究团队的30%,其用于研究的太赫兹相关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近亿元。
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研究院首席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刘盛纲介绍,太赫兹辐射是频率0.1THz~10THz的电磁辐射,在电磁频谱上,太赫兹波段两侧的红外和微波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太赫兹技术基本还是一个空白。太赫兹系统在半导体材料、高温超导材料的性质研究、断层成像技术、无标记的基因检查、细胞水平的成像、化学和生物的检查,以及宽带通信、微波定向等许多领域有广泛的应用。但是该研究的前期投入很大,风险较高,很多机构望而却步。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部署推动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这次多部委联合下发的财关税〔2016〕70号文件和财关税〔2016〕71号文件,降低了社会科技研究开发和投入的成本,有效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兴许会再次掀起科技创新的热潮。在此项政策的推动下,研究院将会加大与国际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推动知识、技术、产品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建立和带动太赫兹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出更多面向市场的太赫兹科技应用产品。”刘盛纲说。
刘盛纲表示,大型科学仪器是作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现阶段看,国产科研仪器装备的短板,也是导致市场竞争失利的原因之一。2017年作为“十三五”推进的中坚之年,科研仪器的高效使用成为引领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财关税〔2016〕72号文件明确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的清单,为社会经济市场、生态文明、科技软实力等诸多领域开创了极为利好的创新空间,激活了仪器等资源的利用率,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等采购必然借此“起航”,赢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内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尖端快速检测技术产品为主的创新型生物技术企业,同时是广东省和深圳市两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了深圳市易瑞生物医学技术研究院,现有实验室面积1200平方米,建立有十万级净化实验室、生产区、实验动物房、生物安全PⅡ微生物实验室等,拥有仪器设备价值500余万元,从事研发的团队博士达15人。
易瑞生物医学技术研究院财务经理卢和华说:“我们研究院涉及的研究项目较为广泛,涵盖临床医学检测、司法鉴定、食品与农产品安全等领域,共有近百种产品。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我们成立了深圳市易瑞生物医学技术研究院,将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链条从企业剥离出来,瞄准科技前沿,让医学研究更专业、更细致。在税收政策的支持下,我们特别从国外采购更先进的仪器,用于研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快检试剂盒,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研发创新转化’两步走,将科技研发成果更好的转换成经济发展动力。”
“财关税〔2016〕70号及其配套文件下发后不久,税务机关就上门送来政策,更加坚定了我们让太赫兹研发成果在深圳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信心。研究院马上就要进口一批太赫兹频谱仪、光量仪、分析仪等仪器设备,进口额将达1000多万元。经过初步核算,在上述税收政策的支持下,预计可减免将近100万多万元的进口增值税和100多万元的进口关税,研究院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太赫兹的研究应用中。”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研究院财务总监徐健说。
深圳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深圳作为中国最活跃的创新城市之一,正在以高新技术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宝安就是深圳在推动产业发展转型的一个缩影。科技创新需要积累,特别是基础研究,因此,科技创新进口减免税政策作为鼓励创新的制度保障,发挥着巨大作用。下一步,深圳市国税局将继续与企业一道,加强政策辅导,做好政策落实,当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助推器”。
发挥效力,期盼“门槛”降低
“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可以用于临床活动,这是一大利好。但是,限每所医院每5年每种1台,这个数量限制能否进一步放宽?”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廖四照边看文件,边对记者说。
南方医科大学是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1个,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自2000年以来,共有5项科研成果7次入选国家公布的年度科技十大新闻。学校现有11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建院初期,深圳医院高度重视医、教、研协同发展,秉持“质量建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总体建设发展方针,正逐步建立“两个中心”:临床医学研究创新中心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两个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临床药物试验基地,“两个研究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临床医学院和南方医科大学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教学平台。
廖四照向记者反映:“我们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一方面要承担南方医科大的临床医疗任务,另一方面要承担大量的教学、科研任务。目前,医院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校附属医院在资金方面不具有优势。新出的财关税〔2016〕70号文件第六条明确,经海关审核同意,医院类高等学校、专业和科学研究机构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可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用于其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这给了我们一定的支持,不仅为我们节约了经费,降低了医学教学和科研的成本,还进一步促使我们加大研发力度,提升软实力,对高校附属医院的良性循环意义重大。但文件同时对设备配置和数量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对大中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限每所医院每5年每种1台,希望国家能进一步放宽这类限制,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求。”
正如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一样,面对好政策,科研机构热情高涨,但如何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力,企业还有一些期盼。
易瑞生物医学技术研究院财务经理卢和华告诉记者,财关税〔2016〕70号文件和财关税〔2016〕72号文件明确了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环节税收优惠的内容,但要享受这一优惠,科研机构遭遇高门槛限制。比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进口需同时满足“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备案;资产总额 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高学历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占比60%,兼职的科研人员不得超过25%”这四个硬性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科研机构存在科研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从事着科技研发外的市场调查、成果测试等工作,从而达不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登记要求。希望国家能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政策执行细则,在制定行业标准时,尽可能多地让民营创新科研机构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中小科技研究单位享受到该项福利。
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局长熊为表示,宝安是传统的制造业大区,大、中、小各类科研机构在经济发展转型中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我们通过大数据平台,搜索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点对点进行政策辅导服务,尽可能地帮助相关科研机构准确掌握税收优惠内容,全面评估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给其带来的减免税效应,让科研机构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为宝安科技创新发展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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