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辅导:流转税法律制度(24)
(3)金融保险业
计税营业额:① 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
②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 金融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④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人按全部保费收入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分保人不再缴纳营业税。
【例题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计算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时,下列有关营业额的确定方法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B、有价证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为营业额
C、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答案:AD
解析:有价证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最新的规定,取消了转贷业务差额计税的规定,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D。
【例题2•计算题】(2008年)某市商业银行2007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一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45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320万元。
(3)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900万元。
(4)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
(5)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
已知:金融业适用的营业税税额为5%。
要求:
(1)分别说明银行第四季度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2)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
(1)①一般贷款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600×5%=30(万元)
②转贷业务,指金融企业经营的转贷外汇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其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450-320)×5%=6.5(万元)
③债券等金融商品买卖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1100-900)×5%=10(万元)
④提供金融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金融服务手续费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15×5%=0.75(万元)
⑤银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营业税税额=30+6.5+10+0.75=4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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