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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价格鉴证师报名时间:6月16日-7月1日


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6月16日至7月1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即时在线下载打印《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5、《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9日至7月13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5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老考生须提供2011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考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7月11日9:00-2012年7月15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rsks.)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2012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 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参加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客观题部分使用2 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防止用错;3、须在专用答题卡上指定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五)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在济南。
  (六)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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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1:4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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