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统字〔2013〕55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单位:
依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行考试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4月30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各市、县(区)统计局受理报名。省级单位和驻赣单位报考人员可到省统计局或到南昌市统计局报名。
三、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考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具体为:
9月15日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5日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考试费用:按照赣发改收费[2005]874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考试工作。
联 系 人:梁芳明
联系电话:0791—86262778
江西省统计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