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19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22日9:00—2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4—28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30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江西考区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有关报考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收回。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年限证明;
4、报名表一式2份。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律师资格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证件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30企业法律顾问 | 04.考全科 | 01.企法4科 | 1.综合法律知识 |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2.企业管理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2.免2科 | 01.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2.企业管理知识 | 3.企业管理知识 |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01.免3科 | 01.企法1科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六、考试用书
为方便考生,凡需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进行预订,联系电话:400-068-8005, 或直接与经济科学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10-88190127,010-88190125)。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新设立考试项目及调整部分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7日
附件1
2013年度企业法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22日9:00— 27日17:00 |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 | |
6月24日-28日 (正常上班时间)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 至6月30日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
10月14日9:00— 10月18日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9月6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
考试时间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10月25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2月20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