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另加28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6月14日-6月24日 | 网上报名 | ||
2013年6月19日-6月25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3年7月2日前 | 网上公布复核通过免试人员名单 | ||
2013年6月19日-7月5日 | 网上缴费 | ||
2013年7月20日之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 领取收据 | ||
2013年10月9日-10月15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3年10月19日 | 09:00-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14:00-16: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2013年10月20日 | 09:00-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
14:00-16: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2013年12月下旬至 2014年2月下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