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不要再参考 2000 元的标准啦!一文理清思路!
公司购买的打印机低于2000元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来后台和大白讨论一下
有小伙伴说2000元,2000元以上的就需要按照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折旧,也有人说5000元,更有人说500万。01
《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从上述可以看到,不管是《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标准上都没有具体说明固定资产金额的标准是多少。那没有了金额限制,是不是只要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为生产经营持有的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呢?这还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定,比如我是大型企业,如果把所有使用周期超过一年的设备、器具都按照固定资产核算。那么无疑会增加核算难度,而数量巨多的小设备对公司整体的报表利润影响也微乎其微,不符合成本效益性原则。所以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候,只要符合企业本身经营规模,能较为真实反应企业经营,其实都是可以的。这类企业完全可以定一个相对高的金额,而未超过此金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可。
其实这个5000元、500万都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税收优惠政策未必反映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消耗方式,我们也不应该以税收政策来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固定资产标准还是的参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1)会计处理是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税务处理,桥是桥,路是路,会计与税务是两回事;(2)会计处理方法和税务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应该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进行处理;(3)外购固定资产,开始折旧的时间是可以使用的次月,可不是购入的当月,从来没有一次性折旧法;(4)第三条的规定只是一个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既可以享受,也可以不用,自行决定;(5)上述优惠政策不需要进行任何备案手续,企业只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报比如,企业购进一台设备,价值500万,企业按照税法允许500万以下的可以一次性扣除,计入当期费用,企业按照税法标准作为会计核算标准,那显然不符合经营实质了,这样的会计信息也是失真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分开处理,会计核算按会计准则,税收优惠按税法规定。03
假设A公司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100万「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企业所得税税率25%,那么问A公司2018年应该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请注意,这里并不是100*25%直接算,因为税务是不认可用会计利润来算企业所得税的,他们认可的是用应纳税所得额来算。这个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按照税法调整的。假设没有其他任何调整事项,只有500万这个政策的影响。企业2020年购进了一台设备,入账原值是100万,当期折旧了20万,这20万是含在了你当期利润总额100万里面。但是我们算企业所得税,不是有新政策了吗?税务局说你的100万可以一次性扣除,大利好。那我的应纳税所得额就等于100-80=20,调减80万,因为有20万已经体现在利润总额里面了。同时,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调整的80应该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后年度,我们每年都会涉及税会差异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随着折旧的完成而最终结平。500万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其实实质就是加速折旧政策,无非就是把企业购进设备的成本前移扣除,让企业在初期不至于既承担购置设备的资金压力,又要承担企业所得税的资金压力。所以,允许一次性扣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实际上是相当于无息欠了税务局一笔钱,欠的这笔钱未来要还的。我们为了更准确反映企业净利润,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把这种暂时的差异不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而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来记录它。
时间:2020-08-11 责任编辑:chenzhife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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