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总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办法


  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调整和完善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政策,提高了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退税额度。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调整和完善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政策,提高了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退税额度。为配合政策调整,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税务总局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便于操作执行。

  二、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

  《办法》明确,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备案资料:(一)《税务资格备案表》;(二)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三)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办法》规定,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就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办法》规定,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时,需报送如下资料:(一)《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二)《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三)当期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四)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时,不提供资料(三)、(四)。

銆€

銆€

銆愬厤璐e0鏄庡拰鐗堟潈璇存槑銆�
鏈珯閮ㄥ垎淇℃伅鏉ユ簮浜庝簰鑱旂綉锛�瀵硅浆杞界殑淇℃伅鎴戜滑鍔涙眰鏍囨槑淇℃伅鐨勫嚭澶勶紝鎴戜滑灏婇噸浣滆€呯殑鐗堟潈钁椾綔鏉冿紝瀵规垜浠浆杞界殑淇℃伅濡傛湁寮傝鎴栨湁渚垫潈鎴栬繚娉曚俊鎭鍙婃椂鑱旂郴鎴戜滑锛屾湰绔欎細绔嬪嵆鍒犻櫎锛�瀵瑰師鍒涘唴瀹规垜浠効鎰忔敮浠橀€傚綋鐨勭ǹ閰紝鑱旂郴鏂瑰紡锛氶偖浠�:webmaster@jscj.com銆€鐢佃瘽锛�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27:11【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娣诲姞瀹㈡湇寰俊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