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精讲第七章(4)
五、费用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一)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费用应当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
2.费用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流出不包括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
3.费用应当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二)费用的确认条件
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
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六、利润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一)利润的定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二)利润的构成
利润=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三)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的确认依赖于上述公式中诸要素的确认。
【要点提示】营业利润的界定是关键考点。
经典例题-9【多选题】下列各项交易事项中,不会影响发生当期营业利润的有( )
A.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B.出售无形资产取得净收益
C.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D.自营建造固定资产期间处置工程物资取得净收益
E.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影响营业利润的计算金额,选项A不符合题意;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营业利润的计算金额,选项E不符合题意。
七、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
会计计量是指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记录并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确认和列示会计要素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
(一)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5.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
历史成本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过去的价值,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的现时成本或者现时价值,是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计量属性。
(三)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
②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在认定其可收回价值时,公允处置净额是备选口径之一。
②当无形资产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时,其入账成本选择未来付款总额的折现口径;
③以分期收款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以未来收款额的折现作为收入的计量口径;
④弃置费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时采取现值口径;
⑤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在认定其可收回价值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是备选口径之一;
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口径选择之一。
②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口径选择之一;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口径选择;
④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口径选择之一;
⑤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末计量口径选择。
【要点提示】实务中计量属性的选择是主要考点。
经典例题-10【2007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业务中,通常应采用“可变现净值”作为计量属性的是( )。
A.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B.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对建造合同计提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D.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通常采用一定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比较;选项C错误,对于建造合同,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总收入,应当确认减值损失;选项D错误,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采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较,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7.5 财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二、财务报告的组成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附注。